至於餐飲業垃圾產出為一般事業廢棄物或一般廢棄物,則依其主要經營模式認定,例如連鎖餐館業、同區域經營多店面等認定為一般事業廢棄物,小吃店、飲料店等則為一般廢棄物不漲價,民眾如發現清除業者藉機調漲清理費用,可向環保局檢舉,將移請消保官及公平交易委員會查處,檢舉專線為○四-二二二○-一九○五或○四-二二二九-四○二五。

一般垃圾處理費 未漲價



個人信貸新聞來源https:/企業貸款/tw.news.yahoo.com/般垃圾處理費-未漲價-160000894.html

一般事業廢棄物因應處理成本,自一日起調整為每公噸二二五○元,轉運外縣市處理期間為每公噸二八○○元。該負責人並未因此不滿,反而認同「使用者付費」觀念,只要事業廢棄物去化無虞,願意接受合理調整清運費用。

此外,南區社區大廈確負債整合實有部分社區因住戶入住率提高、貯存空間狹小等因素,導致垃圾量增加,因此清除業者反映人事成本,重新計算清運費用。

洪局長強調,環保局並未刪減清除業者進廠處理量,也未調漲家戶、社區大樓、小吃店、飲料店等小型商家垃圾費,如清除業者隨意拒收垃圾,或以環保局為由惡意漲價,環保局將限制其進廠處理量,並協助轉介其他清除業者或改由轄區清潔隊清運垃圾。

內容來自YAHOO新聞

台中市政府環保局長洪正中日前查訪一中商圈餐飲店及社區家戶,實地了解垃圾清理收費狀況,重申家戶、社區大樓、小吃店、飲料店等小型商家的一般廢棄物處理費並未調漲,仍維持每公噸兩千元;民眾如發現清除業者藉機調漲,可向環保局檢舉,市府將全力查處並要求改正。

環保局長洪正中前往一中商圈訪查,其中一位負責人同時經營多家餐飲店,產出垃圾統一集中清運數量相當龐大,且垃圾貯存地點位於小巷道內,垃圾車無法直接清運,須由專人進入清除,非屬小型商家一般廢棄物,須以一般事業廢棄物計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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