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聞社記者劉德慶臺北13日電)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表示,政府為感念對日抗戰期間,國軍先賢先烈冒險犯難、出生入死、犧牲奉獻的偉大愛國情操,適逢抗戰勝利70週年,依國防部訂定「中華民國抗戰勝利紀念章頒給作業規定」,對民國34年9月3日前入伍參與抗戰的國軍官、士、兵,頒發中華民國抗戰勝利紀念章乙座,符合申領者,各地榮服處協助辦理。退輔會指出,各縣市榮民服務處及榮家現正進行全面訪查居住於臺澎金馬地區的抗戰先進,並建置申請名冊協助申請,並指示所屬各機構接獲榮民、眷申請,應立即造冊建檔送交該會彙整後,函送國防部審頒。另針對居住海外地區抗戰先進部分,則由退輔會海外榮光會協助蒐整相關資料,向外交部各外館申請。退輔會強調,紀念章致贈方式採到府親贈為主,並由各機構主管級以上人員親頒,以示尊榮;此外,各縣市榮民服務處及榮家也將結合紀念節日或慶典活動(如7月7日、9月3日或榮民節等),辦理公開頒證儀式,藉以表彰抗戰先進為國奉獻的功勳。相關申請表格,請逕上退輔會網站下載運用(網址)。 其他推薦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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